代言人和合伙人模式是2023年的创新模式,一出来就迅速成为电商行业的焦点,模式的分润方式也是市场所需的,不仅能让消费者赚到钱,满足消费者消费省钱还赚钱,赋能平台裂变更多新用户,推动电商平台快速发展,商家与消费者实现双赢。
代言人模式:
越早入场得收益会越高,奖励机制是以消费的时间排序。由于代言人是平分该商品利润的10%,产品的销售量越高,销售额的基数越大,代言人可以获得的奖励也就越高。
举例:
某商品总销售额为10亿元,该单品毛利率为30%,该单品的毛利率为3亿元。
1-100人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人=30万/人
101-1000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人=3万/人
10001-10000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0人=3000/人
合伙人模式:
合伙人的奖励机制是以升级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第1-100名合伙人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第101-1000名合伙人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第1001-10000名合伙人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用户可以购买商品成为销售员,销售员享受直推订单的销售员奖励,完成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可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奖励,合伙人享受全平台分红,按全平台销售利润与合伙人对应的比例享受合伙人奖励。
合伙人模式的特点是越早入场,收益越高。
电商的商城分销有很多种奖励,而代言人模式和合伙人模式就是结合了店长奖励、销售员奖励以及储备金奖励,玩法易懂,奖励清晰,逻辑性强。代言人和合伙人的流量越来越分散,需要创新的商业模式带动市场,平台也能更好地发展。
2、一对一营销
一对一营销主要属于整合营销模式。“一对一营销”的核心思想是:以“顾客份额”为中心,与顾客互动对话以及“定制化”。企业应该从关注市场占有率到关注个体顾客的“顾客份额”上来,关注本企业产品在顾客所拥有的所有该产品中的份额,并努力提升对这个份额的占有。“一对一营销”的实施是建立在定制的利润高于定制的成本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企业的营销部门、研究与开发部门、制造部门、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通力合作。营销部门要确定满足顾客需要所要达到的定制程度;研究与开发部门要对产品进行*有效的重新设计;制造与采购部门必须保证原材料的有效供应和生产的顺利进行;财务部门要及时提供生产成本状况与财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