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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代言人与合伙人模式开发

代言人和合伙人模式是全新的引流模式,打造消费即赚的理念,通过全面的分润机制吸引用户,以多种奖励方式留住用户。在模式中,用户购买礼包成为平台代言人身份,获得分销资格,享受推广奖励,还可以通过升级成为合伙人身份,参与全平台业绩分润。

代言人模式:

用户购买平台指定商品成为代言人,享受按消费排名的代言人奖励。



第一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人=30万/人

第二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人=3万/人

第三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0人=3000/人



代言人分红规则:

按用户下单时间排序,前1-100名,资金池10%;前100-1000名,资金池10%,前1000-10000名,资金池10%。每个阶梯的用户平均分配资金池金额,如前1-100名的资金池有100万,则平均每人可分配1万。

合伙人模式:

合伙人模式与的容颜模式不同,当用户完成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身份,可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分红奖励,合伙人可以享受全平台分红,按全平台销售利润与合伙人身份对应的奖金比例来均分。



社交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代应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这种趋势下,社交电商便横空出世。以分销模式为主,通过代理商等第三方渠道销售产品,特别是具有品牌溢价的产品,达到补充和扩大销售渠道的目的。这种模式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多种渠道推广,招募分销代理,使分销代理参与产品推广,从而快速增加销售额并引导流量。

,代言人模式和合伙人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引流难的问题,达到较好的引流效果,让用户享受推广奖励,还可以通过升级成为合伙人身份,参与全平台业绩分润。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商业模式,并注重品牌营销的同时,也要注重用户付费后的满意度,从而实现商业的可持续发展。

又不知过了多少万年,有个空空道人路过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见到一块巨石巍然耸立,上面刻着许多字,原来上面刻的是石头被和尚携入红尘,投胎人世间的一番经历。上面什么事情都有,只是不知道发生在什么朝代年月,后面还有一首诗: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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