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微三云元宇宙NFG电商系统-数字藏品
元宇宙电商-NFG系统、数字藏品源码系统、元宇宙数字藏品开发、数字藏品系统开发、NFT系统开发
数字藏品支持转赠、转让、合成、空降、预购白名单、抢购、盲盒、拍卖、活动票务
需要深入了解系统可以给小编留言或者关注小编主页有联系方式!!!
微三云【元宇宙电商-NFG】系统,在元宇宙思维框架下
应用现有成熟的区/块/链、VR等互联网技术,赋能实体企业
解决高端商品交易的溯源难题,用时间和权益、重构品牌生态
蕞终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小编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元宇宙在NFG数字藏品方面的应用
数字藏品有什么用途?
难确真
高端商品交易市场鱼龙混杂,真假难辨,且鉴定专家资源有限,让消费者和创作者深受其扰
难确权
高端商品在交易流通过程中,难以清晰明了的体现商品真正归属权,所以容易导致纠纷现象
难确值
高端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交易价格无法做到公开透明和全程追踪,从而影响到消费者的权益
难溯源
高端商品的流通过程,以及归属权的转移,没有可公开、可信赖的渠道查询,影响商品价值
元宇宙NFG系统发行的数字藏品是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ECR智能合约所产生的非同质化代币(通证),其商业场景可以应用于电商、社交、游戏、办公.....
微三云【元宇宙电商-NFG】是基于“元宇宙”理念下,以腾/讯/云区/块/链技术、VR技术为基础,结合社交和电商零售,初步实现元宇宙的商业化应用,帮助企业品牌打造“非同质化商品(Non-Fungible Goods)“的交易、流通和溯源。
NFG,非同质化商品(Non-Fungible Goods),其“非同质化”意味着每一个NFG都是独一/无二、不可分割的。这意味着当一件作品被铸成NFG之后,这个作品拥有区/块/链上独一/无二的标识。
万物皆可NFG——NFG电商业务流程图
【元宇宙电商-NFG】的初衷:
为产品溯源、为价值溯源、为信誉溯源
元宇宙电商—NFG系统架构
NFG区/块链溯源/优势:
溯源方式
通过区/块/链技术赋予商品独一//无二且不可篡改的标识,商品在交易过程中即可完成确权。
溯源特点
一旦经过确权上链,上链的信息在后续将无法篡改,并且链上每一笔交易的节点都能有效跟踪流通,公开透明,让伪品无所遁形,大大降低鉴别成本。
溯源效果
可以对商品、拥有者以及流通价值进行全方位有效溯源,实现真正的防伪。
元宇宙电商—NFG系统应用场景
商品拍卖
通过区/块/链技术赋予拍卖商品独
一//无二且不可篡改的标识,拍品
在交易过程中即可完成确权与溯
源,此外,创造者可多次获益。
传统拍卖交易
在传统交易方式中(比如各大拍卖场所),即便原作在多次流通中被炒至天价,创作者也难以从中再次获利;同时,创作者而言,保护作品版权也异常艰难。
NFG拍卖交易
当一个作品被铸成NFG上链之后,便会拥有一个无法篡改的独特编码,以确保其性和真实性。
无论该作品被复制、传播了多少次,原作者始终都是这份作品的所有者。当NFG流通时,其所有权的每一次转移都意味着创作者能从中获利
数字藏品
品牌数字藏品的稀缺资源,不仅给予了社交平台的谈论话题和圈内真实身份的认同,还带来了数字藏品增值的效益。
古玩/潮玩/艺术品
运用数字藏品服务平台完善的技术性和营销推广工作能力,将古玩艺术品智能化并快速营销推广。
NFG的出现,可以给潮鞋、潮玩、联名等领域带来新的机遇和玩法,同时也可以给收藏爱好者提供全新的购买、使用体验以及精神价值。
文创版权
合规管理可控性,符合文创IP政策,开辟了一种新式可确权、追朔的文化产业。
【知/名作家】或【知/名画家】可将自己的作品
以NFG的形式发行“限量收藏版”,线上进行首/发,消费者购买即可完成确权,后续还能直接在线上直接进行(溢价)转卖;对于有收藏兴趣的爱好者,可以提货,平台直接邮寄,从而加快了作品交易的效率。
创作者可以从交易流通过程重获得持续的版权收益,历史藏家也能获得作品溢价带来的好处。
【盲盒】玩法
功能介绍:用户可购买盲盒并随机获得NFG。
功能介绍:盲盒预购特权,用户可在盲盒活动正式开始前参与抽签,中奖的用户可提前购买盲盒
1.举例:预售设置限购 5份 而盲盒设置限购2份,(预售限购数>盲盒限购数)则预售活动期间已获得资格的用户可购买5份,预售结束后再购买判断用户已购买数,是否大于盲盒设定的2份,若等于或大于,则不可购买,若小于则可继续购买,直到已购买数达到限制;
2.举例:预售设置限购1份,而盲盒设置限购3份,(盲盒限购数>预售限购数)则预售活动期间已获得资格的用户仅可购买1份,预售结束后,用户则可选择继续购买2份,直到已购数之和等于或大于盲盒限购数;
NFT合成玩法,收集碎片,合成喜欢的藏品:
NFG票务系统:生成独一//无二的电子票,去纸质化、预防作假
【社交电商+数字藏品】积分、购物币运用,结合电商平台,塑造可落地商业场景
元宇宙电商—NFG系统结算机制
新品首/发:
首/发的平台服务费
首/发的创作者版权分成
转让藏品:
平台服务费
创作者版权分成
历史藏家分成
(*历史藏家为蕞后一个转让者之前
所有交易该NFG的用户,如左图,
收藏者B为蕞后一个转让者,收藏
者A为“历史藏家”。)
【转让藏品】创作者版权分成和历史藏家分成
计算方式:(2选1)
1.按转让价计算;
2.按溢价计算;
元宇宙电商—NFG系统结算机制(举例)
新品首/发:
首/发的平台服务费:20%
首/发的创作者版权分成:80%
平台服务费:1000*20%=200元
创作者版权分成:1000*80%=800元
转让藏品:
平台服务费:3%
创作者版权分成:5%
历史藏家分成(均分):5%
10年软件开发公司,承接各类软件开发,协助梳理各种商业模式设计,小程序、公众号、APP、H5等多网合一(供应链、商城营销系统、商业模式、社交APP、直播、短视频、跨境电商、知识付费、NFT数字藏品、供应链系统)
第三十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第四十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第四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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